工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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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社区与家庭教育研究所
家长教育普及工程项目组
项目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28号科实大厦D座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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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流程
1.制定实施意见。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2.成立工作机构。成立区域内推进家庭教育工程的专业机构,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行政推进、业务研究、专业指导和管理服务等事宜。
3.召开启动会议。召开家庭教育工程启动暨首次培训会议,请各镇(街道)教育负责人、各校(园)长、各校(园)分管家庭教育工作的负责人、骨干班主任参加会议。
4.组织骨干培训。举办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每校(园)确定1-2名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参加,重点培养。经过培养能够在校内举办家长课程观摩课,组织班主任进行校本培训和研修。
5.举办家庭教育报告会。选取部分区域学校,面向家长,举办一次唤醒式的家庭教育报告会,做好家长课程启动的发动宣传工作。
6.组织征订家长课程教材。在家庭教育唤醒的基础上,组织家长自愿征订家长课程教材,动员家长加强对家庭教育知识的学习,提高教育孩子的能力。
7.开设家长课程。各学校建立家长学校,根据家庭教育师资状况,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每学期开设2次家长课程,每次2小时,全年8小时。
8.建立推进机制。各学校建立家长学校的有关组织和制度,并把家长学校、家长课程的有关任务纳入学校教学工作量和考核激励机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章立制,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和学校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奖惩。